一、利园街道办事处简介
利园街道办事处位于纳雍县城东新区,距离老城区4公里,交通便利,辖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根据市、县有关招聘志愿者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利园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志愿者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
2.服从组织分配,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3.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5.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9月14日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2)报名所需材料
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利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志愿者人员报名表>1份(现场领表填写)。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4)报名地点
利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地址:利园街道蟠龙社区)
联系电话:0857-3110703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报名结束后,招聘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临场应变能力,应急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及对岗位相关知识的了解等情况。
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档照片。
(3)个人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及个人简历纸质档。
(5)涉及应聘岗位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
利园街道办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在复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报应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4)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6)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纳雍县利园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8.聘用
试用期间生活补助均为1760元/月,试用结束且考核合格者由利园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志愿者属志愿服务,不购买“五险一金”,生活补助为2200元/月。